广西南宁国庆车展人气旺 民众观展试乘忙

广西南宁国庆车展人气旺 民众观展试乘忙
长达8天的中秋国庆超级黄金周来临,一场人口超级“大迁徙”已然启动。既然,中新网巴黎9月27日电 当地时间9月25日晚,中国驻法国大使邓励和夫人张华在使馆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招待会,法国各界人士、驻法使节、旅法华侨华人、中资机构代表等约600人出席。当地时间9月25日晚,中国驻法国大使邓励和夫人张华在使馆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招待会。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供图  邓励在致辞中回顾新中国辉煌发展成就和对世界和平发展事业的突出贡献,指出中国之治归功于中...。  无数人踏上了旅途,寻找诗和远方。通过,数据显示,全国2025届高校毕业生达1222万人,同比增加43万人,而明年毕业生人数预计再创新高。在搜索引擎搜索“大学生就业”可以看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把大学生就业工作摆在优先位置。  从今年春招到暑假,再到刚开始的新学期,教育部出台多项措施,相继面向毕业生举办“国聘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电子商务行业招聘活动、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已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帮助学生实...。这场流动盛宴,正刷新一个个历史纪录。马上,国庆中秋假期,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京彩秋韵 双节同庆”为主题,推出2400余场特色文旅活动,并精选京郊微度假、工业研学游等创新体验场景,深挖骑行、赛事等潮流玩法,推出了系列主题文旅线路,为8天小长假送上首都“文旅大餐”。-->  主题文旅线路  【重温峥嵘岁月】  从卢沟桥的滚滚硝烟到平西根据地的嘹亮红歌,北京这片热土上,镌刻着不屈的精神。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精心梳理城市红色记忆,串联起那些承载着...。  交通运输部预测,8天假期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将达到23.6亿人次,预计10月1日会出现首个高峰,单日客流量可能会超3.4亿人次,再次出现历史峰值。  国家铁路局预计“双节”期间全国铁路旅客发送人数将超过2.19亿人次,会创历史新高。  民航旅客运输量也将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民航局预测,假期全民航市场的旅客运输量将达到1920万人次,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6%。北京天安门广场“祝福祖国”花篮吸引游客。图/中新社记者 杨郁然 摄  23.6亿人次流动,一个个历史新高,本质是经济活力的生动注脚。  车水马龙的高速、游人如织的景区、热闹非凡的商场、热气腾腾的饭店、摩肩接踵的博物馆,假日经济的活力扑面而来。  行走在假期的中国大地,目之所及皆是蓬勃的生机。文旅部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国内居民出游32.85亿人次、总花费达到3.15万亿元,又创新高。  流动的中国,流动的消费,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正通过超级黄金周的人流涌动持续轰鸣。  变化也在悄然发生。如今人们的出游,正逐渐告别“打卡式”的匆匆赶路,而是更追求“沉浸式”的体验,情绪价值正成为旅客选择目的地的核心因素。携程平台上,新疆、西藏、内蒙古等远途目的地酒店搜索热度同比上升60%,且客源多来自一线和新一线城市,城市“工位主理人”在大山草原间放松身心、回归自然。  假期变长了,人们走得也更远了。去哪儿数据显示,超六成消费者打算跨省游,近三成消费者打算出境游。  流动的活力早已跨越国界。在免签政策、航班恢复等利好加持下,中外旅客跨境游需求旺盛,出境游、入境游双向火爆。  国家移民管理局预测,假期日均出入境旅客将突破200万人次,预计出入境客流高峰主要集中在10月1日和6日。  “中国游”越来越火。在线旅行平台数据显示,热门客源国包括韩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英国、印度尼西亚、美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重庆、厦门、青岛、杭州和西安等成为入境旅游热门目的地。  今年1-8月免签入境外国人1589万人次,占入境外国人62.1%,同比上升52.1%。外国游客不再只满足于打卡长城、故宫,更愿意深入街头巷尾,感受真实的中国,“空箱而来、满载而归”成了常见的景象。  今年以来,随着中国不断扩大开放,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更多外国人来华商贸、旅游、工作、学习和生活。双向奔赴间,开放的中国与世界联系愈发紧密。  这不仅是一次假期消费的集中释放,更是中国经济韧性和活力的有力见证。  23.6亿人次的迁徙,本质是消费信心的投票。从高速车流到跨境航班,从非遗工坊到免税柜台,这场流动的盛宴,正在书写一个清晰的答案:中国经济的活力,就藏在每一个普通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里,藏在每一次跨越山海的奔赴里。  (“三里河”工作室)-->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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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水利部了解到,9月25日8时至26日8时,广东中西部、广西中部西部、贵州西南部等地部分地区降了大到暴雨,受“桦加沙”和天文潮共同影响,广东西江支流新兴江、宋隆水,广西桂南沿海防城河、南流江及郁江支流泮水河等5条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洪水。-->  目前,水利部维持针对广西、海南2省(自治区)的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总台央视记者 王凯博 李洁) 【编辑:付子豪】

近日,一则“8个月婴儿没喝茶被收茶位费”的网络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消费者黄女士称,自己在广东一家海鲜大排档,遭遇“茶位费刺客”。他们一行13人,其中有5个小孩(包含两名婴儿),在广东某海鲜大排档总共消费了3525.2元。查看账单时,她发现账单显示,餐具共13份,单价3元,总计39元。黄女士质疑:8个月大的婴儿既未使用碗筷,也未饮用茶水,为何还要收费呢?她要求店家退回未使用的茶位费,并按市场价退回多收的餐费,遭到拒绝。经过媒体跟进曝光后,黄女士称商家已第一时间联系自己并道歉,还按照市场价退回了餐费。  那么,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被收费,是否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遇此类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本期【你问我答】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进行解读。  问: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对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收取费用,是否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答: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这既是对法律条款的违背,也是对消费者信任的损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茶位费属于服务费用范畴,商家未提前告知,导致消费者无法知晓完整消费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知情”为前提,若菜单未标注茶位费、店员未口头提示,消费者便默认“用餐仅需支付菜品费用”。这种默认的背后,实则是对“是否接受茶位服务”选择权的悄然剥夺。  商家对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收取费用,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公平交易的核心要求为“等价有偿”,即费用收取需以实际消费或服务享受为基础。婴儿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不会实际使用茶水、茶具等茶位服务,商家按人头向婴儿收费,缺乏“服务对价”基础,属于“不合理强制收费”,是对公平交易原则的违背。  问:消费者是否有权拒绝支付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的服务费用?  答: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的服务费用,这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亦是维护交易公平的应有之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价格法第十三条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或采用格式条款等方式,如茶位费未提前说明、结账时擅自添加等情况下,消费者可依法拒付。同时,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需以“实际享受服务”为付费前提。例如婴儿未使用茶位服务、消费者未接受某项附加服务时,商家强制收费违背“等价有偿”原则,消费者无需支付。  消费者遭遇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服务收费时,可依据多项法律条款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赋予消费者知悉服务内容、费用等真实信息的权利,第九条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的权利,第十条明确消费者有权获得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强制交易,第二十六条禁止经营者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或强制交易;价格法第十三条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则规定餐具清洗消毒是经营者法定义务,消费者可据此拒绝支付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  问:如果商家以行业惯例为由收取婴儿茶位费,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答:行业惯例不可对抗法律。行业惯例虽源于特定行业长期实践形成的普遍做法,但其合法性始终需置于法律框架下接受审查,绝非脱离法律约束的“特殊规则”。当行业惯例与法律规定相抵触时,法律的效力必然优先,任何行业惯例,都不能成为商家规避法律责任、实施违法收费的“挡箭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行业惯例需以商家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为前提,且收费需与实际服务相匹配,若仅以“惯例”为名进行强制收费,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商家以“按人头计费”的行业惯例为由收取婴儿茶位费,在法律层面无法获得支持:一方面,婴儿因生理限制未实际享受茶水、餐具等服务,却在付款时对其收费,这是对公平交易原则的违背。茶位费的收取需以充分告知、实际服务、公平合理为前提,商家不得以“行业惯例”为由规避法律义务,针对婴儿等未实际享受服务的群体,强制收费行为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会让消费者产生“被强制消费”的感受,破坏了用餐体验,让原本承载文化意义的茶位费,异化为引发消费矛盾的导火索,甚至对餐饮茶文化口碑造成负面影响。  对于消费者而言,若遇到商家未提前告知费用,或要求为未实际使用的服务付费时,可采取以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与商家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收费行为的不合理之处,要求其退还相关不合理收费;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如消费凭证、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要求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并责令商家改正;若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朱婵婵/ 本报见习记者 马子煜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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